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十三届七中全会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一百七十一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零七人。列席这次会议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一百六十一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六十七人,有关方面负责同志七十八人。
全会指出,从一九九一年到二〇〇〇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是非常关键的时期。这是当前的国内和国际形势所决定的。我们能不能在九十年代巩固和发展八十年代取得的成就,大力促进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兴衰成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我们要抓住历史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把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其基本要求:一是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使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一九八〇年翻两番;二是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生活资料更加丰裕,居住条件明显改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健康水平继续提高,社会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三是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改善经济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下个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四是初步建立适应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建议》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全文共分七部分:一、主要奋斗目标和基本指导方针;二、经济发展的产业重点和地区布局;三、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任务和政策;四、改善人民生活和健全社会保障;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任务和措施;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七、全党全国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