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乳山市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
乳山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原国家环保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提出的,在已具备全国卫生城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保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基础上才能有条件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全国城市科学发展的杰出代表,是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城市的优秀典范,是全国在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的模范。
乳山市先后获全国县级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全国科技实力百强县(市)、中国县(市)投资环境100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全国科普示范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爱心城市、全国首届安全诚信城市50佳、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全国综合发展百强县(市)、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市、山东省双拥模范城、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市、山东省园林城市、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 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等荣誉称号,全面推进党内民主的做法荣获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