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始正式实行夏时制 将时间调快一小时
当时的纪念邮资片
夏时制,夏时令(Daylight Saving Time:DST),又称『日光节约时制』和『夏令时间』,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提前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各个采纳夏时制的国家具体规定不同。目前全世界有近110个国家每年要实行夏令时。
1919年,民国政府在上海和天津曾短暂地实行了一年夏令时。在台湾地区也曾实行过;香港曾于1941年4月1日至1979年10月21日期间,多在夏季时段实施夏令时间(1977年和1978年未实行),香港夏令时间的计算方法为香港标准时间加1小时。在日本统治时期的几年间(1942年至1945年)曾全年实施,当时香港时间与日本本土时间实际上一致,1980年后不再实行,详情请参阅香港时间;
1986年至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全国范围实行了六年夏令时,每年从4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日2时整(北京时间)到9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除1986年因是实行夏令时的第一年,从5月4日开始到9月14日结束外,其它年份均按规定的时段施行。夏令时实施期间,将时间调快一小时。1992年4月5日后不再实行。
实行夏令时的建议最早由窦星元提出。198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夏令时的通知》,通知动员全国人民为节约能源而早睡早起,并要求全国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安排工作。具体作法是:每年从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时间),将时钟拨快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3时,夏令时开始;到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2时整(北京夏令时间),再将时钟拨慢一小时,即将表针由2时拨至1时,夏令时结束。在夏令时开始和结束前几天,新闻媒体均刊登有关部门的通告。值得注意的是,夏令时中出生的人,生时须减去1小时。1992年起,夏令时暂停实行。
关键词:1986年5月4日,夏时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