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
2008年11月30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名矿工和3名搜救队员遇难。
11月30日16时50分许,黑龙江七台河市新兴区昌隆煤矿一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作业25人,事故发生后,经全力抢救,有10人安全升井,截至12月1日凌晨,15具遇难矿工尸体已全部搜救到并已升井。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3名搜救队员被井下冒落物砸中,不幸遇难。
事发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这起事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做出安排。目前,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据介绍,七台河市新兴区政府11月27日曾组织对该矿进行安全检查,矿主对这一非法作业面密闭,逃避了检查,因其通风不合格,所以酿成这起安全事故。目前,七台河警方已依法拘留昌隆煤矿有关责任人5人,其中有法人代表郭友、行政矿长陈国辉、生产矿长粟海峰、安全通风矿长李经伟、爆炸掌子面瓦检员杨文春。新兴区区长、主管副区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等相关负责人已引咎辞职,责任追究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