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与台湾发生闽狮渔事件
渔业
1991年7月21日,福建省石狮市渔船闽狮渔2294号和2295号与台湾高雄市渔船三鑫财号发生纠纷,台湾军方的海岸巡防司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前身)台中海巡队把该两艘渔船押回台中港。大陆记者及红十字会人员首次正式获准进入台湾。
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以『闽狮渔』号渔民涉嫌海上抢劫为由,以海盗罪起诉7名渔民。8月30日,台中地方法院判处5名『闽狮渔』渔民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8月20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秘书长曲折、政策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庄仲希抵达台北探望被扣的石狮渔民,他们是海峡两岸隔绝42年后大陆首次正式派遣进入台湾的人员。8月23日,曲折、庄仲希同两名大陆记者范丽青和郭伟锋离台返回北京。
经大陆红十字会等与海基会进行商谈,台方同意先行释放11名被扣押的渔民,8月24日海基会遣返厦门,被扣的渔船由海基会另雇他人同时驶回。另外7名渔民也于8月底返回了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