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正式施行
新中国建立之后的广告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恢复一停滞—发展』三个阶段。
(一)广告恢复阶段
此阶段是指自新中国建立至60年代初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党和政府首先对旧的广告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以使其适应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需要。
从传播媒介来看,《北京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大众日报》等253种报纸从建国初开始创刊、复刊,并陆续刊登广告。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等83座广播电台在建国不久就开设了广告节目。随着各地传播媒介业的发展,从客观上使广告开始恢复和发展。但是,广告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
从广告实务来看,1956年6月刘少奇视察中央广播事业局,肯定了广告对于经济建设的积极的作用,对轻视广告的思想提出了批评。1957年,商业部派观察员赴布拉格出席由13个国家参加的国际广告工作者会议。这是新中国建立之后政府第一次与外国广告界的业务接触。1958年,商业部在北京组织介绍国际广告会议情况,介绍了国外广告业的发展现状,并对我国的广告业发展进行了讨论。此次会议最突出的成就是:归纳出我国社会主义广告的特点,即『政策性、思想性、真实性、艺术性』。
(二)广告停滞阶段
从60年代中期,由于『左』的路线影响,我国与国际广告界的接触交往几乎断绝。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中,广告事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在传播媒介上,取缔了广告传播,在报纸上撤掉了广告版面。
(三)广告发展时期
中国的广告理论和广告活动真正的发展时期,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
1979年1月28日上海电视台播出了上海药材公司的参桂补酒广告,这是拨乱反正之后,国内的第一条电视广告。同年2月10日随着广告业的发展,对于广告人的素质要求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十多年来,在广告人材培养上,全国各地针对当地实际开办了不同形式不同期限的学习班、辅导班、培训班。中国广告协证书班。目前全国有70多家高等院校开设了广告课。厦门大学、北京广播学院、深圳大学和西北大学等院校均开办了广告专业。
广告学理论研究不断深入。除了广告刊物不断增多之外,我国的广告著述也由一般论述转向深层次、较系统的论述丛书上。同国家加强对广告的法制建设。1982年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同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l O月国务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广告管理条例》,1988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95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正式实施。逐渐与国际广告接轨。除了在广告立法和管理上的工作之外,我国广告界与国际广告界的联系与合作日益密切。1996年6月我国广告界首次组团参加被誉为广告界奥运会的夏纳广告节。国际广告离开中国广告界的参与已不能视为世界性的广告活动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国内广告与广告业的发展可谓是:『肯定一否定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国国内广告从允许其存在到完全禁止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的大发展,其历史的阶段性极为显著,这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态势是紧密结合的。建国初期由于思想认识未能解决,导致广告和广告业发展缓慢;60年代以后,计划体制的影响和『左』的思想限制,取消了广告的作用,使广告陷于停滞;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力之后,客观上带动了广告和广告业的繁荣发展,使广告业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行业,从而为世人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