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
198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
文件内容
《意见》认为: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长期稳定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根本保证。党对文艺事业的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领导。党的领导机关要充分尊重文艺的特点和规律,对具体的文艺作品和学术问题,要少干预、少介入。领导者要努力探索和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好文艺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关于文艺体制改革,《意见》指出:首先要理顺党、政府和群众文艺团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它们各自的职能。在文艺管理体制上,要扩大各文艺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人才流动,以增强文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正确引导群众的文化消费。《意见》还提出:精神产品的生产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生产,国家对文艺事业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价格政策上适当放活。对文艺事业比较落后的老、少、边、穷地区,国家要更多地给予扶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