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在建隧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成都在建隧道瓦斯爆炸事故现场
2015年2月24日,成都在建隧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描述
2015年2月24日13时20分左右,成都洛带古镇附近一在建隧道发生发生疑似瓦斯爆炸事故,造7人死亡,19人受伤。
伤亡损失
事故造成常金良、吴中秀、任举创、孙忠亮、林成高、薛理铨、吴和修等7人死亡,邓席成、邓才凤等19人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经过
2月24日13时10分左右,孙忠亮、常金良、吴中秀、任举创4人翻越洞口隔离栅栏进入隧道右洞,孙忠亮等4人进入隧道约20分左右,隧道内发生瓦斯爆炸。
经事后对事故现场冲击波造成的痕迹和现场勘验情况分析,起爆点位于隧道右洞约582至588米处,常金良在检修车辆时产生火花引爆积聚的瓦斯,产生爆轰,爆轰火焰经隧道顶部聚积的瓦斯层迅速往右洞和左洞(经600米处的联络通道)的掌子面漫延,分别在右洞和左洞的初支和二衬之间引发瓦斯爆炸,造成行走到距洞口约670米的孙忠亮和位于距洞口约250米附近车内的吴中秀、任举创死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沿洞口30度夹角向外冲击,将半径200米扇形范围内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炸毁,造成正在材料室休息的薛理铨、隧道外公路上的行人林成高当场死亡,吴和修、邓才凤以及在工棚和长龙砖厂内休息娱乐的共20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魏彩玲、高仁祥等人从坍塌的板房下爬出,立即拨打『119』和『120』急救电话,市、区医疗机构及时对事故伤员进行了救治。
2月25日21时35分左右,伤员吴和修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五洛路1号隧道春节放假期间停工停风,隧道内瓦斯大量积聚,并达到爆炸极限;2月24日,施工单位4名运渣车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翻越栅栏进入未通风的隧道内检修车辆,产生火花引爆了隧道内瓦斯,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龙泉驿区委区政府积极协助和督促中水十五局迅速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截止2015年3月15日,死者亲属均与中水十五局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赔偿,死者遗体已火化。目前,19名伤员中除邓席成仍在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康复治疗外,其余人员已全部伤愈出院。
对五洛路1号隧道施工现场负责人何坤仁、车队队长何祖成、隧道项目委托代理人陈为发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冯力夫、李晓云、马振峰、童歆、周雄、徐世德、周笑悦等13人,做出给予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对中水十五局路桥公司,建议处罚款人民币90万元;陕西中通隧道公司,建议处罚款人民币85万元;亚通公路监理所,建议处罚款人民币55万元;成洛东延线项管公司,建议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龙泉驿区交通局,责成其向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责成其向成都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