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运动先驱帅孟奇逝世
帅孟奇,湖南省汉寿县人,1897年1月3日出生于汉寿县东乡陈家湾一个贫苦农民家庭。6岁进私塾馆读书,后就读于乡办小学和长沙周南女校。五四运动期间,在丈夫许之桢的影响下,阅读《湘江评论》、《新青年》等进步刊物。1921年到汉寿县新办的一所女子小学任教,结识了许多思想进步的教师。1922年筹建汉寿县女界联合会,创办民益女子职业学校。1926年6月,由詹乐贫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月,中共汉寿县委成立,任县委委员,组织农会,成立妇女协会,建立儿童团,打击土豪劣绅,惩治恶霸,开仓济民,成为汉寿县很有威望的领导人之一。大革命失败后,她在武汉找到了向警予,被党组织派往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30年夏,在回国的船上巧遇周恩来。中央派她到武汉长江局任秘书,到浦东区从事工运工作,先后任浦东、沪西区委和江苏省委妇女部长。
1932年10月10日深夜,因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监狱里,敌人施用了种种酷刑,她的左腿骨被压折;灌煤油,左眼失明。她忍受了非人的毒刑,视死如归,保守了党的秘密。1937年5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出狱后,任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兼管妇女工作和党员训练工作,1939年2月,当选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1939年冬,当选为湖南省出席中共七大的代表,前往延安。在延安,先后任中央农委政治秘书兼总支书记、陕甘宁边区政府党委委员兼物资局支部书记。
1945年出席党的七大后,任中央妇委秘书长,参与主持妇委的工作。1949年3月,在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妇联常委兼组织部长。1956年在党的八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还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并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文革』中,被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诬陷为『叛徒"、"内奸』,被开除党籍。1977年12月,回到北京,10年沉冤得到平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任中央组织部顾问。1985年9月离休。 1998年4月13日,在北京逝世,终年10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