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1987年4月1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会议内容
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的征集和审定办法》。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时,进一步阐明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他说:『一国两制』也要讲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不讲两个方面,『一国两制』几十年不变就行不通了。他强调:一个是政局稳定,一个是政策稳定,两个稳定。中国的政策基本上是两个方面(即坚持开放政策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说不变不是一个方面不变,而是两个方面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