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001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公民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通知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说,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把公民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要依据《纲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中央文明委、中央宣传部要对《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并负责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情况向中央报告。